顶点小说 > 其他小说 > 明末文豪从抄书开始 > 第121章 推广地瓜粉


王文龙对徐光启解释道:“想要推广地瓜粉,靠我们几人喊破嗓子也没用,就是巡抚藩台亲自下场也卖不出多少斤,关键是要让百姓认识到这东西的好处,这叫首倡其俗。”

    “比如经纶、景南他们去文人之间推广,若是这些文人士子都流行吃地瓜粉做的食物,那么其他百姓附庸风雅自然也会跟随。”

    “我们到街头找商人推广,若是有几家做小吃的摊档也将这地瓜粉做的有了利润,那么时间一长,自然也有人家愿意渐渐吃起这东西。”

    “原来如此,”徐光启感觉很受启发,点头赞同道:“移风易俗就是从这小事上做起来的。”

    王文龙也知道徐光启的性格,笑着说道:“再是在学堂之中教化世人,其效果往往还比不上真给百姓做出实用的东西,百姓并不愚蠢,什么东西对他们好,他们心中都是知道,真想要在天下留下名声,不是光光著书立说可以达到的。”

    徐光启越发点头,心想:“正是要有这样做实事的态度!”

    徐光启和王文龙出了府中街就向一处热闹的商业街走去。

    王文龙在这条街上找了个饭馆,进入之后就见这店家松红木铺地,墙壁上挂着几幅本地名家的书画,水曲柳油出的台面,供着一个大大的聚宝盆,算是此时中等以上饭馆的装潢。

    王文龙笑着找那饭馆老板说道:“你好,我是徐藩台府上的。”

    饭店老板一脸懵,下意识拱拱手:“不知老爷有何贵干?”

    王文龙详细说道:“今年福州要推行红薯种植,藩台大人便让我等帮助百姓销售地瓜粉所做的食物,不知你们店中愿不愿意使用?”

    那老板也不知道面前人就是王文龙,只当他是藩台府上一个稍有体面的人物,一愣之后询问:“藩台大人要小店卖红薯粉?”

    王文龙说道:“倒也不是强制而为,只是想找些店家尝试。”

    王文龙让王平保拿出背篓中的红薯粉,介绍说这东西可以做成粉皮饺子之类的食物。

    那老板看了半天,摇摇头笑道:“不是我驳老爷的面子,但是小店实在不敢尝试。”

    “为何?”王文龙问道。

    老板说道:“这东西满福州城都没人卖过,我们的厨子也不会做,买回来只怕糟蹋了。”

    王文龙又问:“若是其他店家做成功了你们会愿意卖吗?”

    老板理所当然道:“那自然愿意,只不过我们不敢做第一家。”

    “行,多谢您了。”王文龙说道:“祝老板伱生意兴隆。”

    “承您吉言。”老板拱手送客。

    王文龙出门之后又陆续询问好几家做生意的,无论是有门脸的店铺还是小商小贩,也说出了薯农的难处,但是得到的回答却几乎一致:根本没有人愿意做红薯粉生意。

    徐光启跟着王文龙走了半上午,气馁说道:“这些商人真是唯利是图,明明知道农民困苦,却连在店中挂个招牌尝试也不愿意。”

    “一开始自然如此,不用着急。”王文龙说。他又截住一户挑担的行商,那人是卖鱼汤馄饨的。

    听说王文龙这里有比绿豆粉更便宜的地瓜淀粉,这个小贩感兴趣说道:“这东西可以做鱼炝吗?”

    炝汤是福建本地一种流行吃法,大概就是将淀粉划过的肉类放入滚汤中煮熟,有鱼炝、肉炝等等做法。

    这东西在王文龙后世最正宗都得是拿本地地瓜粉做的,至于其他玉米粉、绿豆粉做的都等而下之。

    王文龙之前在福州街头小吃吃的也少,都不知道这时已经有人卖鱼炝,根本没想到找做鱼炝的摊子。

    他连忙点头表示:“这也是淀粉之类,应该可以。”

    那行商瞬间感兴趣:“先生这里可有实物?”

    王文龙对那小贩说:“现在就有地瓜粉在这里,不如我们买你三碗鱼炝,你就用这地瓜粉试做来看看。”

    有人出钱那小贩哪有个不答应的,放下担子便开始做。

    不一会儿三碗鱼炝就做好了,小贩自己操作时就有感觉,做完奇怪说道:“这地瓜粉做鱼炝比之绿豆粉更不容易散芡,倒是方便,就是不知味道如何。”

    王文龙将调羹递给那小贩:“不如你自己尝尝。”

    小贩另外取了个调羹,装了一小碗,滚烫的吸溜入口中,接着就是眼前一亮:“又嫩又滑,比绿豆粉做的还好吃!”

    王文龙笑道:“若是有地瓜粉上市,价钱比绿豆粉还便宜,你愿不愿意购买?”

    这小贩说道:“别说价钱便宜,就算比绿豆粉贵一些,我也愿意买!”

    王文龙连忙说:“这一斤地瓜粉便先送给你用,只是你也跟同行宣传宣传。”

    小贩性格也是爽快,笑着说道:“我们村里许多人都是做摊贩的,回去自然跟大家说这地瓜粉的好处。”

    看着那小贩挑担离开,徐光启才对王文龙道:“总算有个商贩愿意用这地瓜粉了。”

    王文龙道:“我知道该卖给谁了,子先,走,咱们去城南。”

    王文龙直接到城南,找到做绿豆粉皮的店铺,然后将地瓜粉拿给他们看。

    那些店家果然感兴趣,马上就着手实验制作。

    绿豆粉皮做出来晶莹透白,看着就养眼,而地瓜粉皮做出来则是灰扑扑的,乍看之下让人觉得观感不行,但是实际煮起来才知道好处。

    绿豆粉皮适宜凉拌,地瓜粉皮却是越煮越弹,越煮越软,好的地瓜粉皮炖上一个小时都不带烂的,而且口感比之绿豆粉更加爽滑弹牙。

    但是这些做绿豆粉的店家还是不愿意轻易尝试,普遍表示这东西没有卖过,虽然能够做成粉皮,但是不知道销路如何。

    王文龙磨破了嘴皮,又抬出自己的身份,终于才让两家店铺同意做些地瓜粉皮,试着销售。

    走出店铺时天色都快黑了,徐光启忍不住感叹:“想要让百姓接受新事物真是困难。”

    王文龙却是说道:“想要推行新东西,也只有这一个办法,要让百姓由心底接受,必须要让他们知道新事物的好处。”

    有了推行瓜菜代的经验,王文龙明白在这年头推行新作物新产品有多困难,这年代还是小农经济,百姓口袋里都没有什么余钱,投资消费自然趋向保守。

    什么拿出一种新物品就让此时百姓眼前发亮趋之若鹜实在只是美好的幻想。

    不过好在已经找到地瓜粉发卖的思路,基本上就是能用绿豆粉的地方都可以用地瓜粉替换。

    第二天王文龙便去找陈经纶和邓志谟说了此事,让他们到福州市人聚集的文会上推行地瓜粉皮,将吃地瓜粉皮宣传成帮助农民,肯定会引起一些士人的兴趣。

    ……

    清晨,王文龙才起身就见徐光启已经衣冠整齐的站在门厅等他,王文龙笑着道:“子先倒是有精神。”

    徐光启说:“这几天跟着建阳一起出去推行地瓜粉,看着一件事情从无到有的做成,倒是觉得比之读书更有兴趣。”

    王文龙点点头,心想徐光启的确是个做实物的性格。

    他笑着说道:“我只怕子先觉得劳累,既然如此,那就走吧,吃过饭咱们就出门。”

    两人和邓志谟一起用过早饭,然后出门去接上陈经纶,借他的马车去往福清县。

    王文龙一直想买一匹马,但是回福州之后总是没抽出时间,而且这年代骑马并不舒适,从福州去往福清若是骑马也是够受的。

    陈经纶家里有钱,在福州城里买的马车都是铁轮子的,比一般的木轮马车更加稳当,虽然因为没有避震,所以若走远路照样是硌屁股,但总比骑马栉风沐雨要来的好。

    这年代最舒服的交通工具是轿子,而且越多人抬的轿子因为受力分散,所以越稳,两个人抬的滑杆尚且晃的人头晕,但据说八个人抬的大轿走起来就非常稳当了,至于皇帝出门的十八抬大轿,那平稳程度可以在轿中沏茶喝,拿人肩膀当避震,人还有自适应能力,只要不考虑废人的问题,效果自然是比什么空气悬挂都来的靠谱。

    刚刚上马车还没出福州城王文龙就碰到熟人。

    却是高宷手下的缇骑首领、现在在福州代高宷监理市舶司的林宗文。

    以前王文龙在高宷府上时林宗文和林世卿一文一武,都是高宷手下的狗腿,王文龙自然和林宗文认识。

    林宗文和魏天爵虽然是把兄弟,但是对于间接害死魏天爵的王文龙他却丝毫没有怨恨。

    林宗文正带着人在市面上横行,远远一见王文龙敞着车帘坐着,立马骑马上来笑着打招呼。

    “建阳兄,今日哪里去?”

    “出福州公干。”王文龙回答。

    林宗文哈哈笑道:“兄弟越发是得了藩台大人重用了,成日在福州上下跑呢。”

    王文龙也笑道:“不值得什么,林兄才是生发了。”

    两人别马而过,放下车帘后徐光启奇怪问道:“这人是谁?”

    邓志谟撇撇嘴说:“税监太监高宷手下的爪牙,以前建阳被高宷抓去做过他几天幕僚,幸亏逃的早,要不然这会儿也是被逼上贼船。”

    徐光启颇为惊讶王文龙还有这样一段经历,接着便是觉得王文龙非常有趣,光是看刚才两人交谈就知王文龙人情练达,能伸能缩。

    徐光启不是那种不知人间疾苦的读书人,他跑到广东客馆也是给人做客卿,知道做客卿的难处,想想都知道王文龙被高宷抓去做幕僚时该有多绝望。

    而给太监做过幕僚,王文龙如今在福州居然还能有如此好的名声,这王建阳的确是个妙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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