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科幻小说 > 快穿高武:开局被绿茶女污蔑 > 第211章


两人把甜菜根拎出来,谁想,第二天捕兽夹就有了结果。

狼嚎声响在半夜。

她还没起,章秋已经把灯打开了。

从窗户往外看去,鬼魅一样的黑影,跳动着绿光的眼珠。

房车外,响起了拍门声,和爪子刮漆的尖锐撕扯声。

粗粗望去,有七八头。

而更黑更沉的暗夜里,看不清楚具体数量。

“这事不对劲。”余溪风站在二楼。

车顶升上去,余溪风站直了身体,头发还没来得及扎起,半搭在耳边。

她手中的枪端的很稳。

即便是余溪风,赤手空拳和这些狼去搏杀,胜算也不大。

当然也可以躲进空间。

怎么糊弄章秋另说,这个初见雏形的据点就不能要了。

它会被标记成狼群的地盘。

余溪风很快做好了决定,

她要给自己再添个肉菜。

余溪风掏出一把弩箭递给章秋:“练练。”

这是章秋第一次踏足余溪风的二楼。

他站在栏杆边往下看。

狼直起身体,攀着房车要往上爬。

余溪风的枪响了。

子弹没入了头狼的颈部,精准而狠决。

这一枪分明命中了脑袋,头狼却没有死去。

他站在群狼的最高处,仰天长啸。

像是滚油入水,群狼沸腾躁动起来。

狼群似乎被激怒了。

这么大的狼,能够在第一眼被自己误认成是狮子的狼。

章秋深吸了一口气。

第二枪,第三枪,第四枪。

枪声飞快,最开始听到章秋耳中,还动人心魄,到了后面,已经无暇旁顾。

章秋的准头没法去盯头狼,他将目光瞄准了最近的,半只身子已经快要跳进来的狼。

弩箭射出去,射到了另一只狼的腿上。

余溪风打空了一只弹夹,面沉入水。

“我就该搞点炸药,谁敢过来炸他全家。”余溪风低低骂了一声。

章秋手忙脚乱地上箭,

余溪风显然没空指点他。

在群狼环伺下,章秋无师自通,而且通的飞快,很快也打出去了第二组箭。

部分子弹不可避免地溅射到其它狼身上。

头狼身上十几个血口子,终于不甘地倒在了地上。

头狼愤怒的嚎叫声响彻疆山。

头狼一死,其它狼不再有最开始的冲劲了,攻势缓了许多。

就在这时,余溪风搭起来的棚子,塌了。

场面一度混乱极了。

打死头狼之后,余溪风也摸出了一点经验。

节省了一些子弹。

第四夹子打死了两只。

余溪风抽空打起了远光手电筒,章秋打死了一只,场地上还有七只。

狼生性记仇,就这么将它们放回去,以后没有安生日子过。

余溪风没有吝惜子弹,甚至因为怕漏掉,余溪风都是挑最远的打。

最近的一只,都快蹦到余溪风脸上了。

情急之下,章秋手抓箭矢,捅穿了狼眼。

血迎头浇了余溪风一脸。

刚把枪头转过来的余溪风:“……”

她闭紧了嘴,免着狼血流进去。

场上只剩下三只时。

已经不能称之为狼群了,它们开始往后退,退了几步之后调整方向,拼了命地往外窜。

余溪风把章秋的弩箭拿来。

打起枪来,她还心疼子弹,至于弩箭,余溪风上箭的速度比起打枪也不遑多让。

章秋只觉得余溪风的手像是在弹钢琴一样,快的让人眼花缭乱。

却又每一步都恰到好处。

最后一只,在离开弩箭的射程之前,也倒在了地上。

余溪风收起了弩。

好腥。

……想吐。

余溪风指着章秋,从牙缝里挤出声音:“你给我滚。”

章秋极有眼色道:“我去把棚子修好。”

很快,下面就亮起了白炽灯。

灯下面聚集了一群飞蛾,搅动着光影。

余溪风对着镜子,清洗自己血糊糊的脸。

她清点了一下子弹,从巡逻队办公室里拿来的子弹,一下子去了四分之一。

余溪风心都在滴血。

狗日的,她明天就要吃到狼肉火锅!

还要把狼皮剥下来,晒成狼干!

还有外边那个狼皮,别让她抓到是哪个孙子在这祸水东引。

当时就该直接毙了何源。

也能剔除一个怀疑选项。

当务之急,还是处理外边的狼尸。

狼肉,那也是能吃的。

今天晚上注定没有安稳觉睡了。

余溪风换了一套衣服下去,和章秋一起把死狼拖了回来。

不止这十一只,入口的陷阱里还有三只要死不活的蠢狼。

加起来,一共是十四只。

那三头半死不活的暂时没去管。

光是把十一头弄回来就给累够呛。

死沉死沉。

“处理的过来吗?”余溪风问。

章秋沉默了下:“尽量吧。”

狼的腥味香飘十里,余溪风皱着眉给狼尸按住。

章秋用剁骨刀避开筋骨处分尸。

章秋看了恨不得没长鼻子的余溪风一眼,笑道:“后边有口罩。”

口罩也挡不住余溪风脸上的黑气。

肉太多了,也做不了什么精细处理,去了内脏和狼头,连毛皮带肉地,分成四条腿挂起。

一眼过去,几十条狼腿,壮观极了。

弄完这些,已经是第二天下午了。

章秋打了个哈欠。

余溪风上半夜好歹还睡了会儿,章秋上半夜守夜,实打实一宿没合眼。

余溪风道:“要不你睡会儿。”

章秋想揉下眼睛,一手的血,只得作罢:“那边还有三头呢,全部弄完再睡。”

过去的时候,那三头又死了两头,只剩下一只,奄奄一息地趴在角落里。

两人把那死了的搬回去。

最后处理还活着的那个。

章秋问:“弄死吗?狼肉也够多了,要不拴起来,看一看能驯不?”

余溪风无所谓道:“是不是从小养起会好点?”

章秋也有点拿不定主意:“试试吧。”

以前他村里,就有人把狼崽子误当狗养过。

起初不知道是狼,长大之后才发现不对劲,那只狼都混成了村里的狗王。

村里有小孩的人家不放心,还是给打杀了。

但在章秋的记忆里,那只当成狗养大的狼崽子,从来没有表现出攻击性。

试着驯的话,肯定不能喂生食。

反正内脏也是现成的,不打算吃,扔了也可惜,煮熟了养狗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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