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在美利坚的田园生活 > 522 一枪未开


张皓在耐心的寻找着鹿道,基本上可以确定一些事情了,基本上可以确定周围肯定有鹿群;这是一个好消息,他相信有很大的把握打到一头鹿。
        打猎很有学问,出色的猎人大都懂得各种野兽的习性,因为需要根据野兽的不同习性采取不同的狩猎方法,这样是更加高效的。
        比如说鹿,绝大多数鹿喜欢吃生在水中的草或者喝水,它们每天晚上在一定时间从山上走下来,黎明的时候又回到山上去。鹿在没有什么响动和比它凶残野兽的惊动下,每天上下山都是走一条旧路,天长日久它就走出一条很光滑的道路。
        根据鹿这样的习性,那么就选择射击最有利的地方,藏在高处草丛中或隐蔽顺风的下方大树间,手端着枪静静地等待。
        因为如果鹿发现有人到过这里或有其它什么惊动,那么它们就不再走这条旧路,或者改时间上山下山了。所以,自然需要小心了,绝对不能打草惊蛇。
        张皓和格雷格现在就发现了鹿道,他们现在需要确定这是一条废弃的鹿道还是正在使用的鹿道,这很重要,他们必须要掌握情况才行。
        格雷格大声的喊了起来,“皓,我找到了我们需要东西,它们就在这里!”
        张皓立刻小跑着去找格雷格了,确实找到了那群鹿留下的痕迹;其实就是粪便,还算是新鲜的粪便,这确实是一个好消息,证明了这条鹿道确实是在使用。
        “老家伙,看起来我们的运气很不错,我们会有很不错的收获。”张皓笑着和格雷格撞拳,值得庆祝,“看起来你的壁炉有了装饰了,我们接下来就需要耐心等待了。”
        格雷格也哈哈大笑起来,心情很不错,“小子,看起来我确实运气很不错,这是一个很棒的退休礼物。哈哈,这就是我的收获,准备起来吧!”
        张皓也乐了,他知道格雷格现在有些兴奋过度了;对于猎人们来说,猎鹿和猎熊绝对是最有成就感的,这才是满满的收获。
        而现在,格雷格就要满载而归了,这绝对是如愿了,是满足了他打猎的愿意。
        准备起来吧,先简单的布置陷阱,继续的追踪鹿群,以及寻找一个可靠的埋伏点;对于张皓和格雷格来说,接下来的工作是很枯燥的,是相当需要考验耐心的。
        自然对于两个人来说也没有多大的问题,耐心等待就好;一个出色的猎人,那自然就需要有足够的耐心,这是一个猎人需要具备的基本品质。
        洛波老实的趴在树下,或者说现在是在休息;对于它来说,现在是有点无聊的,因为没有它可以做的事情,所以现在还是养精蓄锐来的比较现实。
        “皓,以后打猎你就需要寻找新的伙伴了,我退休了、彻底的退休了!”格雷格有点小伤感,不服老不行啊,“我感觉到这两天确实太疲劳了,我不敢保证我还能继续坚持。”
        张皓确实是有点小郁闷,熟悉的老伙计真的老了,“老家伙,虽然你退休了,但是对我来说没有太多的损失。你知道我不擅长煽情,你虽然退休了,可是你还会经常来牧场。”
        确实是这样,格雷格确实是退休了,不过这不代表他彻底的不来牧场了;所以也没什么好伤感的,不管是他到牧场来还是张皓去找他,联系还是很方便的,还是可以叙叙旧的。
        确定好埋伏点、做好了简单的陷阱,张皓和格雷格也寻找到了一些小动物;自然也就是野鸡、兔子了,再加上带来的土豆,简单的吃一些补充体力。
        “老家伙,你去休息吧,我守夜。我还年轻,如果那群鹿来了我会叫醒你。”
        听到张皓的话,格雷格没有逞能,他知道自己的体力吃不消,他知道自己没有那么一个能力去继续坚持;所以,还是好好的休息,这样才能够保证在那群鹿出现的时候一击而中。
        张皓还是身强力壮的,对他来说一夜不睡根本不算多大的问题;保持注意力,时刻注意着动静,这个时候可不能分心,要不然这一夜就算是白守了。
        格雷格抱着洛波,洛波这家伙厚厚的皮毛还是能够御寒的,而张皓很明显就是穿着外套守在黑夜里;说实话,打猎有些时候就是给自己找难受,这也是张皓最近这几年对打猎没有那么热衷的原因,因为窝在家里真的更加舒服。
        真的是遭罪,因为山里的温度本身相对就低一点,更何况现在还是大半夜的;也因为为了避免打草惊蛇,甚至连火都不能点。
        四周又黑漆漆的,要不是因为张皓的胆子大,一般人在这样的环境下真的会胆战心惊,似乎随时从黑暗里就会伸出一只爪子一般的,让人时刻都不能松懈。
        当然了,打猎的最大的成就感就是在打到猎物的那个时刻,那才是真正的享受和乐趣。
        抱着猎枪的张皓昏昏欲睡,不过还是保持着一些警惕性的;不只是担心错过鹿群,也是因为在这样的黑暗里,很多的野兽都是在活动的。
        艰苦的环境更加能够磨练人的意志,更何况是经验丰富的老猎人呢。
        忽然,张皓轻轻的推了推格雷格,“老伙计,有动静了。”
        格雷格立刻爬了起来,从身边摸过猎枪,“怎么了?”
        压低声音的张皓说道,“应该不是野兽,洛波现在睡的很香。我觉得应该是鹿群到了,我们现在要开始准备起来了。”
        说动就动,两个人对于周围的环境是比较熟悉了;虽然现在距离太阳出山起码还有两个多小时,不过真的不要紧,张皓和格雷格根本不在意这些。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而对于想要打到鹿的猎人来说,熬夜是必须的事情;除非是撞大运一般的在白天发现鹿群,要不然的话就只能期待着凌晨左右的时间了。
        “希望这是一个比较大的鹿群,我可不想看到一群小鹿或者母鹿,只有雄鹿的鹿角才配得上我!”格雷格摩拳擦掌,也有些担心、期待。
        张皓笑了笑,还真的是这样;如果在山里守了两天,结果是遇到了一群小鹿或者母鹿,那无疑是更加让人失望的。
        只有有着完整衩角的雄鹿才有资格成为标本,如果是母鹿或者小鹿的标本被挂在壁炉,那其实是更加的羞耻,只有最菜鸟的菜鸟才会认为那是收获!
        格雷格和张皓摸黑行进,其实距离鹿群是比较远的,因为他们担心鹿群察觉到了危险逃跑;这绝对不能有任何的疏漏,否则再想找到这群鹿就真的太难了。
        总算是到了预定的埋伏点,格雷格立刻开始伪装起来,开始寻找有利的射击地点;而张皓也没有丝毫的犹豫,他小心的继续前进,他需要去查探那群鹿的虚实。
        终于、终于看到了这群鹿,虽然现在天色才微微亮起来,但是张皓还是能够勉强看出来这群鹿的虚实,相当惊喜。
        立刻原路返回,现在就需要埋伏在鹿道了。
        “老家伙,是白臀鹿,你这个家伙走运了!”张皓确实很高兴,因为一般情况下白臀鹿也成小群活动,可是很多情况下都是雌鹿带着小鹿,而雄鹿一般情况下是单独活动或者雄鹿集成更小的群体。
        而这一次看到的白臀鹿只有三头,全都是雄鹿;运气不只是这些,更因为这是三头乍一看应该成年的雄鹿,个头比较大、叉角也没有因为打斗锻炼之类的。
        “快点埋伏好,你补枪!”格雷格很惊喜,为了以防为主做出了决定,“我们只选鹿角最大、最完整的那一头,你负责补枪,不要让它有机会逃跑。”
        明白,双保险嘛;虽然格雷格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老猎人,不过他很难保证还有再一次来打猎了。这个时候是求稳的,他需要张皓替他双保险。
        张皓爬上了树,居高临下事业更好;而格雷格趴在灌木丛里,根本不在意难受。洛波的话,自然是趴在斯坦旁边。
        两个人就这么耐心的等待着,终于等到了鹿群沿着鹿道折返了;这个时候刚刚是清晨,虫鸣鸟叫、鸟语花香,看起来是那么的和谐和自然。
        张皓看到了格雷格做出了信号,两个人都瞄准了鹿角最大的那头鹿;张皓瞄准的是脖子,可以确保一击致命。
        “砰”
        一声枪响打破了山间的平和,两头鹿惊慌的逃窜;而另一头鹿倒在了地上挣扎,它不会有机会再一次在山林间奔跑、觅食了。
        花了两天时间,苦守了一夜;可是张皓一枪没开,因为格雷格一枪毙命,根本不需要张皓去补枪。
        虽然张皓看起来是做了无用功,但是他才不这么认为;他确实没有猎物上的收获,不过看到了老伙计开心的大笑,张皓自然就觉得这两天受的苦是值得的,他也早就有这样的觉悟!
        格雷格是无比开心的,因为这或许就是他最后一次参加猎鹿了,而能够有着这样的一个收获他很满足;现在,他可以正式退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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