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历史小说 > 马前卒 > 第二百零四章:一个斥候校尉


于超现在是沙阳郡兵中的一名斥候队长。过去的他,曾经是大越昭关边军的一名资深斥候,昭关兵败之后,他随着大将军洛一水一路败退,一次次的战斗之后,越来越多的同伴在撤退的途中倒在了战场之上,在战场之上,不管是进攻还是撤退,最危险的总是他们这些斥候。
        虽然一直都在败退,但他们却从来没有丧失信心,当大将军洛一水终于聚集起了数万大军,准备反击的时候,大变却突然降临了。
        洛氏垮台,大将军单骑出走,数万大军一夜之间便分崩离析,最后的两万余正规军,在副将潘宏的带领之下,尽数被调往了秦越边境,远离了这片战场。
        那时的于超,已经被升为斥候营的校尉,在这场大变来临之时,他并没有在大营之中,而是正在前方刺探齐军的具体军事布置,当后方的斥候将消息传到他耳中的时候,他几乎不敢相信这都是真的,大越的支柱,大将军洛一水,就这样被迫离开了么?
        大越与齐人议和了,说得更直白一些,就是投降了,这让一直在前线与齐人殊死搏斗的于超心灰意冷。他解散了他的斥候队员们,独自一人离开了军队,悄悄地返回了家乡沙阳郡。
        可是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沙阳郡,他被人认了出来,作为一名在藉的军官,他没有按时归队,那是可以作为逃兵处理的,不过沙阳郡的统领将军刘兴文给了他另一个机会,那就是在他的麾下统带斥候营。
        无可奈何的于超只得又重新穿上了军装,只不过这一次,他穿得是郡兵的衣服了。本来以为在沙阳当一个斥候营的校尉,并不会有什么真正的事做,郡兵的斥候营,可不是正规军中一个极受重视的兵种,在那里,斥候营只是一个摆设而已,就算刘兴文在郡兵将领之中还算重视斥候的,但号称为斥候营的斥候,也不过只有区区数十人而已。当然,这也正中于超的下怀,他现在,对于战争,基本上已经没有任何兴趣了,正好在郡兵里拿一份薪水混吃等死。
        但很快,这份混吃等死的念想又随着一道命令的下来而被打碎了。
        去剿匪。
        匪首有一个叫邹明的,这让于超很吃惊,因为邹明他是认得的,作为曾经越军的前卫斥候,在刺探军情的时候,他与邹明这个过去的义军首领有过一些交情,并从他哪里获得过一些情报,当然,他也给过邹明情报。
        并不是双方有多大的交情,而只是当时大家都是抗击齐人的一员而已。想不到现在这家伙居然已经沦落为匪了,这让于超吃惊之余又有些心痛。
        那曾经是一个不错的家伙!可现在,既然已经沦落为匪了,那兵匪自然已是天敌,剿灭土匪,保一方平安,在于超看来,这并没有错,不管这个人土匪以前究竟做过什么,至少这一次,他们不分轻重,劫了给齐人的粮食,让丰县百姓除了要忍受缺粮之痛外,还得忍受齐人再一次的荼毒,这让于超很不舒服。
        因为他也是百姓之中的一员。
        说到底,于超并不是那种忧国忧民的人,在内心深处,他觉得自己只是小民而已,朝廷已然做出了这个决定,对于他们这种百姓来说,还能怎么样呢?除了服从,他们还能做些什么呢?
        他与齐人交战过,知道齐人的强大。
        尽早地剿灭了邹明,让齐人快点退走,让丰县百姓的生活回归正常,这在邹明看来,才是正确的。
        对方只有百多人,而沙阳郡却出去了五千人,这在于超看来,是一种徒耗钱粮的行为,这一次的剿匪,难的地方不是作战,而是确定对方的位置。土匪只有一百多人,想要在这种天气之下,这种地形之中,确定对方的位置,然后将其包围剿灭,这中间的难度,作为一名资深斥候的于超是太明白不过了。
        人到用时方恨少,真到了斥候们大显身手的时候,于超赫然发现,自己的手下根本就没有什么可用之人,这些号称斥候的家伙们,根本就没有一点斥候的本事,当然,他也没有什么可抱怨的,因为这么长时间一来,作为斥候营的校尉,他根本没有关心过自己的这些手下在这方面的技能。
        现在,无人可用的他,硬着头皮将仅有的人分成了三个组,另外两个组分别向着两个方向探寻,而自己带着一组,向着对方最有可能逃离的方向探查,对于那两个组,他基本不抱希望,纯粹是死马当作活马医,一百多人的土匪,不可能分成多路。这样的冰天雪地之中,一旦分散开来,活下来的机率更低。
        雁山之上的土匪的确如战前预料的一般无二,在得知大军前来,便立即放弃了雁山之上的老巢,向着深山里逃窜,如果不能在对方翻过龟山之前拦截住他们,那可就麻烦大了。现在唯一的好消息就是,匪徒们居然带着他们抢来的粮食一齐逃亡了,大军在雁山之上没有找到粮食的踪迹,看来匪徒们也知道,在这样的季节里,没有这些粮食,他们绝难熬过这个冬天。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于超才有了一点信心,十万斤粮食,一百多个匪徒,要带着十万斤粮食,他们根本无法走快。如果在雁山之上发现了粮食,于超直接会向上建议放弃追击,因为轻装前进的匪徒,是根本不可能追上的。
        从这个方面来讲,邹明这一帮人是很愚蠢的。
        两天来,另外两组不停地有消息传到他这里来,他们竟然都发现了匪徒的踪迹,只有他探寻的这一路什么也没有发现,这反而让于超确认,敌人一定就在自己的前面。邹明再蠢,也知道隐藏形迹,而一个混江湖的,这些伎俩怎么也不会缺的。能让自己手下那些蠢货也能发现踪迹,除了是对方故意显露出来引诱他们上钩的诡计之外,他真还想不出有什么其它的原因。
        吐出一口长气,看着从嘴里哈出去的气在空中形成一股股白雾随风飘散,于超叹了一口气,这一次的追击,的确是吃力不讨好的活计。
        就地盘坐了下来,随手抓了一口雪塞进嘴里,嚼巴嚼巴,又摸出一块肉干丢进嘴里,两天了,他还是什么也没有发现,在邹明的队伍中,肯定有精于逃亡隐匿的家伙。
        抬头看着远方高耸的山峰,所谓望山跑死马,看着近在眼前,但真要走起来,可真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自己单身一人,连着追了两天,居然还没有发现对方的踪迹,于超还真有些佩服起对方了。
        收回目光,无意识地看了一眼地下,眼光突然凝住了,一点黑色在他的眼前闪现,他一下子趴在地上,两手扒开地面上的浮雪,是一砣马粪。
        眼中闪过惊喜的光芒,抓住你们的尾巴了。他在心里喊道。两手飞开地扒着积雪,更多的踪迹在他的面前出现,浮雪之下,有着杂乱的马蹄印,脚印。对方在离开之时,将他们的踪迹完全都掩埋了,在行家的指点之下,这层伪装在于超这位大行家眼里,居然没有露出一点点痕迹。
        兴奋地站了起来,向前奔去,既然找到了行踪,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是顺理成章了,更多的线索在被他一一找了出来,万事开头难,对方的队伍之中有这方面的大行家,但既然已经找到了第一条线索,便可以根据对方的行事习惯,找到更多的规律,从而发现更多的线索。
        于超确空,对方的主力部队就在他的这个方向。因为他发现了大量的驼马蹄印,根据蹄印在雪层之下留下痕迹的深度,便可以推断出这匹驼马大致背了多少货物。既然找到了带着粮食的驼马,那自然就找到了对方的主力部队。
        后方的刘兴文看到斥候送回来的消息,有些莫名其妙,因为送回来的情报,居然表明在三个方向上都发现了敌人的踪迹。对方拢共便只有百余人,难不成还分成了三路逃亡?可三个方向上送回来的情报,都附带着大量的证据确凿的表明,敌人就是在前方。
        “他们拢共也只有百多人,管他那路是疑兵,咱们分几路兵马出去就是了。”陆丰建议道,“不管哪一路,咱们只要追上了他们,在人数之上便有着绝对的优势,还怕收拾不了他们?”
        刘兴文点了点头,陆丰说得不错,不管对方怎么打主意,自己在实际的力量之上远超对手,思忖了片刻,他还是决定以于超的这个方向为主,必竟于超可是从大部队里下来的斥候营的校尉,这可是有真正本事的,能让他确信无疑相信的证剧,也让刘兴文更有信心。
        另外两个方向上各分出了一个千人队,剩余的三千人由刘兴文亲自带领着,沿着于超的路线,加速开始行军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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