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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7章

        现在的西单已经很热闹,交通也方便,近的地方自行车,稍微远一点就坐公交。

        西单有不少热闹的店铺,也有铺子是空着的。

        刘芬说选哪里,夏晓兰再和她分析优劣。

        总的来说,她们的选择面挺广,在84年底,做服装专营店本来竞争也不大。

        私人倒腾服装的,都还在摆地摊呢。

        摆地摊当然很赚钱,夏晓兰就是靠这个赚了第一桶金。但摆地摊也有很多限制,刮风下雨的时候,不可能扛着货出门摆摊,多亏了当时有丁爱珍的威胁,夏晓兰早早把地摊转变成了门店经营......成本增加了,卖货的档次也上去了,利润变得更大。

        一步走在别人的前面,可不就是步步走在前面?

        夏晓兰本来还想好好念几年大学,生意的事慢慢发展,这不是被季家的事一激,她心里也窝着火呢!

        别人觉得她不行,夏晓兰就要证明给他们看看。

        人就是要和自己较劲儿,才会有更大的进步。一下午,夏晓兰和刘芬把西单慢慢看了遍。

        “这里离我们家也不远,您将来在这里开店,每天还挺方便。”

        不到10公里,在京城这种地方算什么远,以后在京城上班,住在冀北的,每天花在路上的通勤时间才让人崩溃。刘芬知道夏晓兰买了房子后,手里的钱没多少了:

        “咱家的钱还够吗?”

        “还行,等店面确定下来,商都那边的店也该分红了......妈,我想把两家店拆开,方便管理。商都的店就归我舅妈要,那边生意已经做起来了,舅妈一个人能经营,您则到京城开辟新的市场。”

        商都的‘蓝凤凰’能值多少钱?

        要按市价来估,还真不好说。

        商都人认可了这个服装店,以后它还会源源不断的赚钱。一个服装店的经营权夏晓兰并不是很在意,让给舅妈李凤梅,夏晓兰可以在京城另起炉灶。

        刘芬也没有舍不得,她就是疑惑:

        “那我们两家不合伙了?”

        “不合伙,但我们还合作,一起经营‘蓝凤凰’这个零售品牌。”

        各开各的店,自负盈亏。

        战略上是合作的,具体的两家店怎么经营,则是分开了。夏晓兰当时拉着李凤梅一起经营服装店,也是想让舅舅家日子好过点,经过一年的发展,‘蓝凤凰’也算走上了正轨,李凤梅可以独立经营了,夏晓兰就不用把两家的生意继续搅合在一起。

        等刘芬一来京城,母女俩对商都的服装店基本上不能有什么贡献了,再白拿60%的利益,夏晓兰不好意思。

        亲戚之间也不能含糊不清,谁太占谁便宜都不好,舅妈李凤梅经营商都的服装店,舅舅开着自己的装修公司,怎么看一家人的收入水平,都是吊打了同时代绝大部分家庭的。

        “合作”的定义和“合伙”不太一样,刘芬听了半天,觉得女儿说的也没错。

        不过她还是反复确定了一下:

        “商都的店有麻烦,我们还是要管吧?”

        夏晓兰点头,刘芬的那颗心就落到了实处,那意思就是商都服装店赚的钱都归李凤梅,京城服装店赚的钱都归她和晓兰呗。

        亏钱也是各自负责,刘芬感受到了沉甸甸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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