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我的庄园 > 第三十八章:进城


    阿哈尔捷金马,俗称的汗血宝马,几乎这个词,在任何的百科上面,都会有详细的介绍。

  最有名的传说,应该是当初汉朝的时候,汉武帝为了这马,不惜发动了一场战争。

  但其实这马在现代的马种里面,甚至都排不上前十,如果不是因为名声大的话,估计都没有什么太大的能力,这马的名声,要比本事大的多。

  这马算起来,什么都是中等,速度,中等,跑的并不是特别的快。

  块头也不是太大,力量也不是太大,敏捷也算是中上,唯一的优势,就是耐力,号称跑不死的存在,但在蒙古马的面前,又显的有些不如。

  这马短跑是肯定跑不过纯血,长跑又肯定跑不过蒙古马,也就是跟阿拉伯马有一拼,但阿拉伯马的繁殖能力极强,这马的种群数量,除了在土库曼斯坦还有一些之外,全世界都没有纯种的,所以别人也对这马很无奈,知道的太少了。

  但以非纯种的情况来看,这马的实力,呵呵,还是当宠物比较好。

  看着面前的这马,蒋海尴尬的笑了一下,如果他选的话,他宁可选阿拉伯马或者是纯血马,也不会选这马,骑起来有些太二了,这马越看长的越像大兔子。

  “好了,这里我估计也不会有你们需要的马,跟我来吧,小伙子,让你看看我精心饲养的夸特。”看到蒋海的目光,这边的鲍勃也笑了一下,当下也不多说,直接带着蒋海向着远处走去,不过当他们才走出马棚的瞬间,一个巨大的马头,突然从旁边抻了过来。

  看着这巨大的马头,蒋海吓了一跳,因为这马的脑袋,貌似要比里面的马大出一倍不止。

  “嗨,小家伙,不要闹!”看到蒋海吓了一跳,这时旁边的鲍勃不禁挥了挥手,拍了拍这个巨大的脑袋,随后这个脑袋才抻了回去,接着在蒋海的目光当中,一个肩膀要比他高了半头,脑袋甚至有把两个自己撂起来那么高的巨大怪兽,从旁边走了出来,这个家伙每一脚踏在地上,都会让地面跟着震动,不过貌似它好象很喜欢这个玩法。

  “这是夏尔马,这个世界上最力量最大的马,是英国的挽马,可以拉动五吨重的东西。”看着面前走过来的大马,鲍勃笑着说了起来。

  “我这里只有三匹这样的马,是我三年前特意从欧洲弄回来的,这**现在可是极为难弄的,我努力了两年,也只生了这一匹小马,是的,你没有看错,这是一只小马,现在它才一岁多点。”拍了拍面前这只马的膝盖,鲍勃笑着说了起来,而蒋海也在抬着头看着这匹大马。

  这回还真是,跳起来一拳可以打到对方的膝盖了,这马好大!

  “鲍勃,说这话可能会冒犯你,但我还是想要问一下,这马,卖么?”看着面前的大马,蒋海抬着头对着面前的鲍勃问道,他自从看到这马之后,就感觉这马,好给力的样子。

  “呃,你要这马干什么?这马虽然好养,但因为太重了,所以没有办法快速奔距,而用它来拉东西,说实话,随便一个拖拉机也要比它拉的东西,重的多。”听到蒋海的话,这边的鲍勃愣了一下,有些奇怪的说道,虽然这马是他精心繁衍出来的。

  但不要忘了,他这里是马场,除了极少数极为重要的马是不可以卖的之外,其他的都是可以卖掉的,包括这匹小马,要是马场、狗场、牧场、渔场的老板,都对自己养的东西相当的上心,所有的都要起名字的话,他们的买卖早就黄了,不是么?

  “不不不,我才不会让它干活呢,我要骑着玩。”听到鲍勃的话里面有可以卖的意思,这边的蒋海马上说了起来,听到蒋海的话,这边的鲍勃还有罗宾斯都不禁愣了一下,玩……

  好吧,他们其实都忽略了一个大问题,虽然蒋海并不是华尔街的那些财主,但他也是一个年轻的亿万富翁,有一些玩乐的喜好,到也不错。

  “OK,这匹马五万美刀。”摇了摇头,把脑海当中无奈的想法甩出去,在商言商,美帝人就有这样的习惯,只要蒋海出的起钱,而他又准备卖,这就行了。

  “五万?可以!”点了点头,原本蒋海还以为这马要十几、二十万美刀呢,要是上百万的话,那他就要考虑一下了,不过五万,没问题!

  看到蒋海同意了,鲍勃也笑了一下,虽然美帝的马场主、牧场主的收入不算少,但五万可着实不少了,他这个马场,一年的纯利润也就是在十万美刀左右,这一匹马除了开销之外,顶自己一个季度的收入了,随后进入到了第二个马棚,蒋海才知道,五万美刀的马,有多值钱。

  第二个马棚的马,都是夸特,黑的,白的,花的,棕的,褐的等等,什么颜色的都有。

  而这样的纯种夸特,蒋海以前看过,在国内估计一匹要卖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美刀的。

  但在美帝,这匹这样的纯种夸特马,三年到五年的成马,只卖一万七千美刀。

  好吧,他知道,国内的那些大款们被坑的很惨,但没有想过,竟然这么惨。

  一万七千美刀的马,蒋海并没有犹豫,他不准备去卖三年到五年只需要一千美刀的花马和野马,他买就买好的,在罗宾斯的挑选之下,他一共买了五匹这样的马,罗宾斯、伯克、菲利蒙、哈里曼和贝尔一人一匹,这样的话,在放牧的时候就要容易多了。

  在划卡交了马钱后,这边的鲍勃便叫出了一个女孩,一起帮他装车。

  这个女孩看起来十六、七岁左右,长的到是不差,一米八左右的身高,皮肤略有一些黑,大大的蓝色的双眸,外加上一头金发,小巧的五观,到是很符合东方人的审美观点。

  笔直的大长腿,精致的五观,再加上白嫩的皮肤,好吧,白人就算是晒的再黑,也显白。

  还有脸上星星点点的小雀斑,让人看起来,确实是眼前一亮。

  这还是蒋海第一次在来到了美帝之后,对一个女孩行注目礼呢。

  “嗨,老板,这个女孩不错吧,她是鲍勃的小女儿,今年好象才刚上高二,就在波士顿读书。”看到了蒋海的目光,这边的罗宾斯不禁坏坏的说道,不过可惜,蒋海明显白了他一眼,要是说美女谁都喜欢,他感觉至少在最近,他是不准备去谈恋爱之类的了。

  毕竟自己才刚离婚不久,不是么?虽然那个婚结的,除了让自己有些憋气之外,就只有四十万的金钱交易了,不过当他把这笔钱,还回去的时候,他就已经和那边没有关系了。

  “好了,都装完了,目地地是这里吧!”在把马都装上了鲍勃的那辆福特皮卡之后,那个女孩轻轻的走了过来,对着蒋海和罗宾斯问道。

  “嗯,是这里。”看了一眼女孩手中的地址,蒋海点了点头,他来这里虽然时间不长,但地址还是认的清楚的,在确定了地址后,蒋海并没有进一步的打算,这让罗宾斯直叫可惜。

  “对了罗宾斯,你叫鲍勃他们去送马,我们去干什么?一起跟着回去么?”在两边的人都上了车后,蒋海便向着罗宾斯问道,他确实是有些好奇。

  “不,老板,你不是没有持枪证呢么?刚好今天出来,我们就先去申请持枪证吧,在野外,总归会有一些不开眼的家伙,比如说一些野兽之类的闯进我们的地盘,所以我们需要一些防身武器,我们还好,都有自己的家伙,但老板你可没有。”听到蒋海的话,罗宾斯不禁对着蒋海说道,一听他所讲的,蒋海不禁愣了一下,随后笑着点了点头。

  他当然知道,罗宾斯其实还没有说完呢,对于枪这个问题,是他一早提出来的。

  男人哪有不喜欢枪的,但在美帝,虽然持枪是合法的,但也是需要申请的,凡是有精神疾病和FBI档案上有不良记录的人,是不可以申请的,当然蒋海是没有这方面的疑惑的。

  可问题是,让他自己去申请吧,蒋海人生地不熟的,也不太好办。

  这个事他曾经跟贝尔讲过,但那个时候贝尔他们也很忙,罗宾斯他们自然也听到了蒋海的话,刚好今天好不容易有时间出来买马,罗宾斯原本就计划着,直接去波士顿,帮蒋海申请持枪证的,听到罗宾斯的话,蒋海不禁兴奋的拍了一下手,自己总算是也要有枪了。

  “老板,准备好了么?”看着蒋海的样子,罗宾斯笑了一下,随后对蒋海说了一句,然后一脚油门,汽车已经向着波士顿的城区而去了,大概又过了一个小时左右,他们来到了波士顿的北区,下了高速路口不久,就到达了一家枪店,蒋海还看了一眼这里的路牌,离这不远,就是TD北方银行花园,当然,这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花园,而是一个体育中心,平常的时候简称是北岸花园球场,NBA里面最负盛名的球队,波士顿凯尔特人的主场,就在这里。

  “来吧,老板,我们到地方了!”停好了车,罗宾斯对着蒋海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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