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重生九二之商业大亨 > 第四十章 台上笑 台下哭(上)


  话说这是冯一平同志,第一次上直辖市的电视节目,而且还是首都这样的直辖市,这可是上星卫视,比之前只在市内播出的市电视台,高出了好几个档次。

  老实说,对这一点,没有脱离低级趣味的冯同学,还是有点小开心,小窃喜,小满足。

  提前十天,冯一平就收到了采访提纲,真不少,一共十几个问题。

  其中的有些问题,他并不是太想谈,好在他现在,多少也有点份量,和电视台沟通几次之后,达成了一致,关于他和娱乐圈的那些事,轻轻带过,采访的重点,是他的个人经历,以及为什么会取得今天的成就。

  这是冯一平在公众面前,公开了自己所有的身份之后,第一次接受电视台的采访,对他个人,和对公司,都会带来不小的影响,因此他相当看重,这些天,投入了不少时间来准备。

  说是精心准备也不错,回答既要显得活泼风趣,又要符合他的年龄和身份,所以这事也不轻松,前前后后,算是死了不少脑细胞。

  ……  ……

  这是冯一平第一次接受专业的化妆,但过程并不享受。

  连他认为不用怎么处理的短发,也花了不少时间鼓捣,还拔了好些野蛮生长的眉毛,脸上那些青春的小痘痘留下的痕迹,更是遮掩的非常到位,对着镜子,冯一平自己都看不出来。

  一个多小时后,终于结束,他对着镜子顾盼了几下,别说,效果真挺好,五官看上去更有立体感,他一边配合的比出剪刀手,让黄静萍和金翎拍照,一边对化妆师表示感谢,“虽然我底版不错,但你的水平更高,化得太好了,将来我结婚的时候,能再麻烦你一次吗?”

  化妆的小姑娘掩面而笑,“只要你到时给我发请柬,肯定没问题,”

  金翎小声跟黄静萍说,“他是一直这样吗,见到了姑娘,就要逗两句?”

  “真没有,刚开始的时候,他跟女孩子话挺少的,”黄静萍笑着说,“金姐,你帮我们俩拍几张合照,”

  ……  ……

  半圆形的演播室里,坐了约莫两百多人,一部分,都是首都各高校的在校学生,他们学校当然也有,由金老师带着,班里也来了几个,一见他出场,居然像粉丝一样喊起来,冯一平认为,他们这肯定有向其它高校的小伙伴,炫耀的意思。

  这一次,他和主持人都是面向观众席而坐,中间连个挡脚茶几也没有,还真有几分不自在。

  一坐下来,他就问主持人,“我如果脱掉外套,会不会不礼貌?”

  精心装饰过的女主持人还拿着台本,笑着问,“怎么,很热?”

  “主要是紧张,我一紧张就出汗,”

  前排的几个人,特别是黄静萍和金翎,看他这一本正经的样子,都在低头笑。

  “没关系,我们对着装没有硬性要求,你就穿衬衫打领带,也很精神,”

  “谢谢!”冯一平装作拭了拭额头上的汗,脱掉了西装,然后,衬衫口袋上的“有佳便利”四个红字,还是有点醒目。

  没办法,这样打广告的好机会,他当然不能错过,他甚至都想穿着有佳的小马甲上来的。

  “一平同学,你现在可谓是身兼多职,学生,老板,作家,等等,你自己认为,目前最主要的身份是哪一个?”

  “当然是学生,我现阶段的主要任务,依然是学习各项专业知识,”

  “可是,我们也征询过你们系里的一些教授,他们评价说,你的这本书,”她把新鲜出版的中文版蓝海战略,拿起来晃了晃,“作为研究生毕业论文也是合格的,那你觉得还有必要在学校里继续学习吗?因为据我们了解,你的时间其实很紧张。”

  “完全有必要,”冯一平点点头,“这本书,并不能代表很多东西,我很清楚,虽然有自学,但是在很多专业知识上,我其实都还没有入门,我们学校有知识渊博的教授,我很珍惜这样难得的学习机会。

  而且,真不是我矫情,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学习对我来说,真的是一种放松,我很喜欢在图书馆,在自习室里的感觉。”

  “看得出来,你是个老师喜欢的好学生,那你不会休学或者退学去忙你商业上的事情?”

  “肯定不会,”

  “那你对现在越来越多的休学或退学创业怎么看,我们知道,国外有不少这样很励志,也很成功的例子,你们学校也有,”这是主持人问出的第一个比较难回答的问题,也是下面的不少同学在想的问题。

  “关于这一点,好像没有什么标准答案,应该因人而异,和创业的项目也有关,比如盖茨,他当时的工作,别人替代不了,只能自己做。

  但有一点,我想是肯定的,休学或者退学创业,并不意味着不学习,相反,我认为要学的东西更多,而且要求更高,只不过没有学校里学的那么杂。

  我现在在学校学习的这些知识,对以后的工作,帮助很大,所以就我个人而言,肯定会坚持下去。”冯一平这也算是一个讨巧的回答。

  “我们发现,你创业很早,高中的时候就在进行,但你发表小说的时间更早,初中一年级的时候,就已经成功的在收获上,发表了你的第一篇小说,也就是去年被改编成电影上映的那篇小说,你怎么在那个年纪,就能写出这样的小说来?而且,为什么当时就会想着向收获这样国内一流的刊物投稿?”

  “原因很简单,那篇小说里所写的故事,虽然经过了一些加工,但主要的情节,基本上都是我的亲身经历,而我个人,在那时候,也算是有一些写作功底。

  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五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爸爸不知道从哪里拿回来一本厚厚的书,是托尔斯泰的名著,《复活》。

  我们村里,当时除了我们这些上学孩子的课本,连带字的纸都不多,整个村里,电视更是只有两台,当然,是别人家的,只能晚上去蹭着看。

  所以,那本书,虽然当时读起来感觉非常晦涩,有些地方也不太能理解,好多字也不认识,但真是我难得的消遣,借着字典的帮助,在山上放牛的时候,在帮家里做家务的间隙,我前前后后,一共看了五遍以上。

  就和老话说的,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一样,潜移默化的,自己也算吸收了一丢丢大师的经验。”

  “《复活》?你爸妈不觉得以你当时的年纪,看那样的书并不合适?”主持人问。

  对一个三观尚未成型的小学生来说,看那样的书,确实早了些。

  “怎么会?”冯一平笑着说,“在我们村里,不到处疯,有时间就拿着一本书在看的小孩子,不但爸妈高兴,其它的大人也喜欢,当时都夸我呢!”

  “这么说你从小就是一个乖孩子?”主持人笑。

  冯一平摸了摸头,“好像不是一直都是,虽然好多事不记得,或者是选择性的遗忘吧,但我听我妈妈说,小时候,我也曾经是一个连狗也嫌的家伙,”

  他的这副表情和话,让台下的人都笑了起来。

  “不过,随着慢慢长大,懂了点事,再加上成绩也不错,不少大人见面都夸,一平真是个好孩子乖孩子之类的,这样的话听多了,好像也没办法不乖?所以,我现在想想,后来变成乖孩子,应该是大人们教育的结果,”

  “呵呵,看来我以后有了孩子,也可以学学这一招。那你为什么会把这篇小说投递出去,而且直接投递到收获去?要知道,收获采稿的要求,要求很高。”

  “投递的原因和动机,很简单,就是为了钱,”冯一平说,“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因为我妈妈的病,以及家里新建房子,欠下了不少外债,从四年级开始,我的学杂费,总要等到学期结束的时候,才能陆陆续续的交完。

  比如秋天家里的一些经济林,板栗,桐子之类的卖了以后,能交一部分,如果运气还好,家里养的猪,没有得病,能顺利的养到年底,在年前杀了,卖一些,才能把剩下的交齐。

  而初一的学费,比小学的又上了一个档次,我记得很清楚,要45块,当时家里连5块也拿不出来,爸妈就准备了3块钱,是用来把米换成饭票,要交的柴火钱。

  所以,在那个暑假,我就一直想,能不能想办法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帮帮家里,也帮帮自己。

  我就在山上边放牛砍柴,边琢磨,后来的一个晚上,在邻居家里看到一本故事会,猛然觉得向杂志投稿,是一个路子,也是我唯一的路子。

  刚好那会,砍柴时,不小心把脚戳了一个大洞,也没办法继续砍柴,在山上只能单纯放牛,所以有时间来想写点什么,那几万字,我写了一个多月。

  至于为什么向收获投稿,纯属初生牛犊不怕虎,当时只知道这本刊物,要是明白它的地位,说不定我还真没有勇气去做这样的事。”

  冯一平在上面说的很顺畅,下面的观众里,有一些人,却已经红了眼睛,这里面,有些是和他小时候经历相似人,他说的这些,引起了他们的共鸣。

  另外一些,则是感情丰富的女性,比如黄静萍,比如金翎,包括方颍芝。

  黄静萍是大概知道冯一平之前的日子,但是,知道的并不是很详细,而金翎,更是第一次听说这些。

  一向自恋身世的方颍芝,这时觉得,原来自己的童年,和冯一平相比,要幸福的多。

  女主持人当然也也一样,“那你真是个乖孩子,那么小,就知道想办法为家里分担,”

  “其实也没你说的那么好啦,”冯一平依然笑着说,“我写小说,其实也有一些自己的小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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